义乌御境双江-义乌御境双江-义乌御境双江楼盘详情:义乌御境双江户型/房价/地址/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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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4-04-06 10:11:11
分类:企业资讯
义乌【御境双江】
售楼处电话:400-763-1618转66666【营销中心】
御境双江楼盘详情御境双江价格御境双江位置御境双江售楼处电话![](https://pic1.zfimg.com/2024-04-05/31337e2a3d8ad79aaf5bd8da2833a34f.jpg@!640x)
江湾有机更新区块5号地块位于稠江街道,五洲大道与开心路交叉口南侧。地块出让面积109200.57㎡(163.801亩),起始价184658万元,起始楼面价13007.68元/㎡。
土地用途一类城镇住宅用地、商业用地、公园绿地,容积率1.10-1.30,建筑密度≤45%,绿地率≥15%,建筑高度≤80米。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、住宅用地70年。
根据规划条件,地块若建设高层住宅,高层住宅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(不计入住宅阳台)和公共共享平台,花园阳台占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20%,公共共享平台占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%,花园阳台和共享平台按一半计容。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,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,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。商业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,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00平方米。沿商业裙房侧可不设置围墙,其余围墙应通透、美观,围墙方案与建筑方案一并报批。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0平方米;高层住宅标准层层高应为3-3.5米。沿城市道路侧高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应超过45米,高层住宅山墙间距不应少于15米。
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8米。地下室用于人防、消防、停车、储藏等配套设施,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(游泳池、健身房)。高层区块不得设置车库,严禁改变用途。地块内含公园绿地面积2379.99㎡,应按公园绿地标准建设,施工方案应与建设部门做好衔接,待项目施工完成后,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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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用途一类城镇住宅用地、商业用地、公园绿地,容积率1.10-1.30,建筑密度≤45%,绿地率≥15%,建筑高度≤80米。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、住宅用地7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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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8米。地下室用于人防、消防、停车、储藏等配套设施,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(游泳池、健身房)。高层区块不得设置车库,严禁改变用途。地块内含公园绿地面积2379.99㎡,应按公园绿地标准建设,施工方案应与建设部门做好衔接,待项目施工完成后,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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